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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售出七日内的三包责任

新三包规定,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有权选择的三包责任方式是退货、换货或者修理。上述3种责任方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一项,没有顺序之分。承担三包责任的销售者、修理者、生产者不得拒绝消费者选定的三包方式。
  新三包规定,消费者在7日内买到的产品发生性能故障要求修理、更换或者退货的,应当免费;退货时,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向消费者退清货款,退货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。
  产品售出十五日内三包责任是如何规定的?
  新三包规定,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这里规定的15日,实际上是从产品售出后的第8日至第15日发生了性能故障消费者的权利是要求换货或者修理,消费者要求换货或者修理可以自主选择一项,没有顺序之分。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选定的三包方式。
  新三包规定,消费者要求换货时,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、同规格的产品。
  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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